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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义马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政法重点工作任务为主抓手,稳步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认真在分包路口卡点和分包社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落实防控指令。充分利用三远一网系统等无接触办案方式,保证疫情期间检察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上半年共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73人。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从快批捕一起利用疫情在微信上虚假售卖口罩,骗取3名被害人20余万元的诈骗犯罪案件。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组织干警到农贸、水产市场实地了解情况,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力度。

(二)积极护航民企发展,助力复工复产。聚焦六稳”“六保研究出台《义马市检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意见》,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复工复产职能举措。推行员额检察官全员化对接企业挂钩服务,选定30余家重点民营企业,安排12名员额检察官挂钩对接,在劳务纠纷、合同争议、债权债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支持。针对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在社区矫正期间无法前往外地处理经营业务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帮助解决出行难题,助力企业经营脱困。

(三)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继续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开展深挖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逐案制定时间表,做到存量清零、增量即办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4人,起诉22人。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每案调查分析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针对黄某某等7人涉恶犯罪集团扰乱渑池至洛阳段客运市场秩序一案,依法向渑池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四)着力推动形成共享共建社会治理格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组织运管部门干部及公交车、出租车驾乘人员,开展预防公共交通司乘冲突法治宣讲,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坚持对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传递司法温暖。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共办理群众来信11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办信工作受到上级院表彰。

二、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声势,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945人,提起公诉89120人。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牵头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刑事案件侦查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切实规范刑事办案程序。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好犯罪的追诉者和无辜的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7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87115人,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1人;纠正漏罪1人,纠正漏犯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违法2人次;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5人次。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3件,监督执行金额5.7万元。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对行受贿3180万元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二)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认真审查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监督申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2件。依法查清方某某等4人与某投资担保公司之间的借贷纠纷事实,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办理市院交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其中1件已提请抗诉。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线索移送和信息沟通,审查涉嫌虚假诉讼案件2件,向公安移交犯罪线索2。加强民事执行监督,针对民事执行行为不当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份。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组织对2017年以来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立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针对水利部门申请非诉执行迟迟立案执行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立案。跟踪监督国土部门诉左某某改变土地用途私建鱼塘的非诉执行案件,督促法院恢复执行到位,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四)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积极拓展案件线索,面向社会招募25名公益诉讼志愿者,多头发力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题。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结合五城联创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促进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针对辖区某公司附近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持续监督进行清理整治,恢复土地原貌,有效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社会反响良好。针对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林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违法行为人补种树木405株,保证被损坏生态得以恢复。

(五)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严格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办案程序,批捕涉嫌犯罪未成年人9人,起诉7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人。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牵头11家单位召开座谈会,进一步落实《关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6个文件,对全市15所学校的1224名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审查,并通报教体部门,助推师德师风建设。自主编印亲子教育枕边书,向未成年学生家长赠阅,促进家庭教育和法治教育同向发力。成立阳光成长驿站志愿服务队,扎实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送法进校园工作,联合法院、教体局组织学生开展观摩和模拟庭审活动,学习强国予以报道。

三、加强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队伍

(一)始终突出政治建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做到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部门为单位,重新划分5个党支部,各支部书记既是党建负责人,也是业务带头人,支部工作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三强三融三提升的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做法被市委组织部和上级院转发肯定。疫情期间创新支部活动形式,通过微信、钉钉等网络方式开展线上支部活动,支部活动质效明显提升。

(二)坚持不懈提能增效。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以降低-件比为指挥棒,加大提前介入力度,规范审批流程,实现检察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双提升推广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将把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评挂钩,促进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抓住具有审批决定权限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开展执法规范培训,确保办案规范标准熟练掌握。以业务骨干上讲台、疑难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岗位练兵。用好检答网及知网专业平台,促进检察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书香义检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坚持创办《义马检察》杂志,着力营造勤学善思的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抓好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司法办案问题专项监督,建立健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坚决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支持、接受、配合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以案为鉴。推行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周制度,持续开展检务督察。

今年以来,义马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检察举措还不够精准有效。二是法律监督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司法理念未完全落实到位,重办案轻监督、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情况依然存在。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型、复合型法律监督人才不够多,干警办案能力与履职要求还有差距。五是严管厚爱有待进一步加强。违纪违法和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义马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三门峡市委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经济实力重回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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